口译服务条款
第一条:目的
本《口译服务条款》构成了ATENAO公司与客户之间就此目而达成的完整协议。本《口译服务条款》的修订或修改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方能生效,由客户发出的采购订单的条款和条件不应被视为这些条款和条件的修改或补充。对ATENAO公司订购任何服务(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表示无条件接受以下一般销售条件。
第2条:下单
我们根据客户的口译请求提供一份初步报价单,并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制订报价单内容,此内容包括价格和付款条件,并通过传真、邮件或电子邮件将其发送给客户。确认下单时,客户必须在其订单或ATENAO报价单上签字、标注日期并盖印,并注明公司名称、账单地址和电话号码,否则ATENAO公司有权不提供该服务。如果客户在确认报价单的截止日期之前下单,我们会保证报价单中的价格有效性。如果客户未遵守此截止日期,我们可能会根据紧急处理所衍生的费用而提高价格。对订购的服务进行任何修改都必须重新议价。如果客户希望对该服务进行任何修改,则必须以具体的书面形式提出。修改订单时,如果可能导致服务内容的变更,则可能酌收额外费用。
第3条:取消条件
在接受报价单后,如果客户希望取消该服务或推迟服务时间,客户必须通过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向Atenao公司提出请求,并在请求文件上注明日期并签字。在这种情况下,ATENAO公司将有权根据以下条件酌收费用:- 在该任务开始前60至30天取消任务,将酌收总金额50%的费用;
在该任务开始前30至15天取消任务,将酌收总金额75%的费用;
在该任务开始前15天内取消任务,将酌收总金额100%的费用。
第4条:口译员的任务限制
口译员的任务仅限于对谈话进行口译,其任务不包括书面文本翻译以及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件。未经Atenao公司事先授权,不属于口译团队的人员不能在团队中进行口译工作或使用口译设备。
第5条:形象权
口译员的服务仅供直接聆听和即时听取:未经Atenao公司同意,不得进行录音。
第6条:文件
客户同意为该任务提供所有必要文件,并附上客户认为与之相关的信息。如果必须遵守特定术语,客户同意提供词汇表、词典和/或参考文本,并回答ATENAO公司提出的问题。如果在任务期间必须诵读文本,组织者应提前将该文本的副本转发给口译员。如果必须放映电影,则其声音必须直接传送到口译员的耳机,且脚本必须预先发送给口译员,并且评论必须以正常速度进行,口译员才会对电影配音进行口译。如果文件未在报价单中提到的截止日期内提供给ATENAO公司,则客户必须支付ATENAO公司将这些文件传送给口译员所需的紧急邮件或快递费用。如果下单后的时间不足,无法提供所请求的服务,或者所提供的文件不足,则ATENAO公司有权拒绝合同并可能收取手续费。
第7条:设备
ISO 2603和4043标准定义了同声传译翻译间和设备的特性。如果设备不符合这些标准,而使口译员无法完成令人满意的工作,则口译员将没有进行同声传译的义务。如果设备损坏或未归还,则将按报价单上所述的费率收费。
第8条:价格和付款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ATENAO公司的价格均以欧元或其他货币表示,此价格不含税项与增值税;口译任务的计费单位为日。
对于总金额超过5 000欧元(不含增值税)的任何服务,客户必须预先支付订单金额(含增值税)30%的首付款。新客户在第一次下单时,如果订单金额超过3 000欧元(含增值税),则必须在下单时预先支付订单金额(含增值税)30%的首付款。在某些情况下,ATENAO公司有权要求客户在下单时支付订单全部金额。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账单上的金额均为净额,无任何折扣,并应在收到账单后1个月内支付。如有任何逾期付款的情事发生,则将依法收取逾期罚款,其金额将按照法定利息的一倍半的比率予以计算。
如有任何逾期付款或未付款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客户都应立即支付所有欠款,恕不事先另行发送催讨通知或执行其他手续。在所有情况下,客户都必须偿还催讨欠款所产生的争讼费用。如果客户欠款导致需要展开调解或司法催讨程序,则除了所欠本金,以及其依法应付的费用、诉讼费、薪酬和其他费用之外,客户尚应支付欠款(含增值税)15%的赔偿金,作为常规损害赔偿的全包金额。
增值税的适用范围:法国增值税20%适用于法国境内交易的所有纳税公司,不需纳税的法国公司或机构均必须向Atenao提供免征增值税证明,如果未提供证明,则将收取增值税。
第9条:客户投诉
客户的任何投诉均必须在提供服务后10日(日历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提出方能生效。在此期限之后的任何投诉都将被视为无效。
客户的任何投诉都必须提出理由并详细说明。ATENAO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相应账单上的金额。
如果对于本《一般销售条件》项下的某一条款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即使可能存在多个被告或质保索赔,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13)的商业法院将为唯一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条款以及其他上述一般销售条件若与《消费法规》相悖,则不适用于非商业客户。
双方之间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方具效力。
第10条:延迟交付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和其他邮政或陆上运输方式传送文件时,如果造成任何延迟交件,或有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例如自然灾害、交通中断、网络或服务器问题,以及我们的线路和数据传输中断,或任何不在我们职责范围内的障碍),Atenao对此概不负责。
第11条:保密
ATENAO公司同意对口译任务框架内所传送的文件和所获得的信息保密,并确保执行任务的口译人员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但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数据,Atenao不能承担本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如有必要,ATENAO公司可以与客户另外签署详细的保密条款。
Atenao提交或发送的研究、报价单和文件仍为Atenao的财产;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传送给第三方。
第12条:文件保存
ATENAO公司同意在120天内保留为该服务之需而提供的文件,超过此期限,ATENAO不能承担保存文件的责任。
如果所提供的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丢失或损坏,或者该文件在传真、电子邮件、传统邮寄和其他邮寄或陆上运输方式中丢失,ATENAO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3条:无效条款
如果本《一般销售条款》项下的某个条款被现行法律视为非法、无效或不适用,则双方同意,本《一般销售条件》项下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然不受影响并且仍具效力。
第14条:忠诚原则
Atenao公司为其任务而调度的口译人员均经过严格挑选和定期评估,并且招聘这些人员也是本公司的人力投资之一。出于对Atenao公司的尊重,客户同意不会在未经Atenao公司的介入下,而直接联系或咨询这些口译人员并委托新的口译任务,为此,客户应始终联系Atenao公司的项目经理。
第15条:相关费用
如果客户未明确指出愿意提供交通、住宿和餐饮,则这些费用将在报价单中提出,并酌收费用。口译员不得接受客户邀请,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支付的交通、住宿和餐饮费用均不得从账单金额中扣除。
第16条:争讼
如果对于本《一般销售条件》项下的某一条款的解释或执行发生争议,即使可能存在多个被告或质保索赔,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13)的商业法院将为唯一拥有管辖权的法院;本条款或其他上述一般销售条件若与《消费法规》相悖,则不适用于非商业客户。
双方之间必须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方具效力。在欠款的情况下,展示或复制全部或部分交付的文件均属非法,Atenao公司有权立即采取法律行动,并要求版权赔偿。